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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4 11:1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04       报名截止:2021-06-11
为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普通话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规定,招聘到幼儿园岗位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招聘岗位
共招聘中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应岗位条件见附件1、附件2.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今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2: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登录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报名;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1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严格按公布的岗位要求条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6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反馈缺失信息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网上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21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考生健康承诺书》。2021年6月25日8:30—6月27日9:3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11日11:3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fcsjsgz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8-3219119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个人身份证电子版。超过审核认定时间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因取消计划涉及到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报考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1年肥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面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报考A类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交就业报到证。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6月9日前取得。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仍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其中,机电学科按物理学科参加笔试,旅游管理学科按地理学科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须遵守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规定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成功后,打印面试准考证,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分数线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均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学科类别分别依次进行选岗。选择岗位要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逾期不选岗以及不签字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合格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须作出承诺并签订在肥城市域内教育系统最低为5年的服务协议。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九、其他
肥城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538-32102100538-3219119